记者9月18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,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印发《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(试行)》。《管理规范》指出,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;对3周岁以下的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,予以发放补贴,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(含儿童福利机构)申领,用于育儿相关支出。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,首次申请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五五策略,逾期未提交申请的,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。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、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,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。
同时,《管理规范》明确,育儿补贴按年计算,每年一次性发放。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发放时点,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集中发放一批,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。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。
此外,《管理规范》明确育儿补贴制度的实施依法依规接受监督检查。其中,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检查机制,明确对代理发放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。对骗取、冒领补贴资金的,追回资金并追究有关责任。
本文来源|中国教育报2025年9月19日01版,原标题《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发布 每年一次性发放》
本文作者|中国教育报记者 张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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